裹著布的活人 張浣鎬牧師
經文:約翰福音十一章43-44節
說了這話,就大聲呼叫說:「拉撒路出來!」那死人就出來了,手腳裹著布,臉上包著手巾。耶穌對他們說:「解開,叫他走!」
在約翰福音十一章這段經文中記載,拉撒路病了而且死了,在43-44節裡,拉撒路三個不同的層面,是我們今天要來探討的。
一、肉體死了:拉撒路真的死了。約11:5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。拉撒路死了代表什麼呢?羅6: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 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,乃是永生。這裡拉撒路雖然是肉體的死,但是另一個層面,指的就是靈魂的死。在亞當犯罪之後,人完全的墮落,所以人因著墮落和
神的關係就完全的被斷開,結果造成肉體好像活著,但是靈裡卻是死的。在這個世界上,以基督教的眼光來看,死的人比活的人還多,好像拉撒路活過來一樣,他雖然活過來但是卻沒有自由;就像我們世上的人,雖然是活著的,但是靈裡卻沒有自由,又像殭屍,肉體看起來是活著,可以活動,其實他的靈魂是死的狀態,因為他的靈魂裡沒有
神。所以他就跟隨著今世的風俗,跟著世上的潮流,跟 神的關係完全斷絕了,靠著是肉體的情慾、眼目的情慾、今生的驕傲,一直在 神的面前犯罪,不懂得悔改,認為大家都做一樣的事,並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錯,因為這些人的靈魂裡面沒有
神,以我們基督徒來說,沒有 神,就沒有什麼幸福滿足可言。弗2:2那時,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,隨從今世的風俗,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,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。如果在我們的生命裡,沒有生命的靈,沒有耶穌基督的靈,就如同死了的人一樣,所以我們要努力傳福音,因為在這世上還有太多人從來沒有聽過耶穌的名字,他們的靈魂是死的。
二、活過來了:因著耶穌基督全能的命令,拉撒路活過來了。但是這個階段,拉撒路什麼都不能做,在新約裡,「活著」代表重生得救的意思,所以活著的靈魂是不屬這世界,而是屬
神的國度,弗2: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,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。你們得救是本乎恩。馬大對耶穌說,拉撒路已經臭了。意思是他因為已經死了很多天,所以身體都臭了,沒辦法活了。但是,在
神是沒有難成的事的,耶穌基督是全能的,當祂命令拉撒路出來,拉撒路就活過來了。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最大的差別就在,其他宗教想要靠著自己的力量得祝福,但是在基督的信仰裡是,靠著自己絕對沒辦法去做去改變,唯有靠著耶穌基督才能改變一切我們所無法改變的事。我們不要小看自己的得救,我們的靈,我們的生命就像拉撒路一樣,曾經死了甚至都已經臭掉了,但是靠著耶穌基督的能力,就是超自然的能力,耶穌基督寶血的能力,我們能夠脫離罪人的身份。過去我也曾經是個虔誠的佛教徒,靠著我自己的力量想要改變什麼,但是最後我卻沒有辦法脫離,直到我尋找到唯一的真裡耶穌基督後,一切才有所改變。我們要怎樣再一次和
神恢復關係呢?就是要和拉撒路一樣,當耶穌呼叫我們的名字時,我們就要起來,並且得著耶穌的救贖。約11:44那死人就出來了,手腳裹著布,臉上包著手巾。耶穌對他們說:「解開,叫他走!」當我們獲得 神的救恩活過來之後,我們還必須要靠著
神得自由,不能像拉撒路剛復活時一樣,全身都被布包裹著,沒有真正的自由,就像是屬靈上的瞎子,什麼都不能做,甚至連呼吸都很困難。很多已經得救的基督徒都像這樣,他曾經認罪悔改相信耶穌基督,但是他的信心和行為被世事纏累無法脫離關係。林後5:17若有人在基督裏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當我們因著耶穌的寶血,就能成為一個新造的人,若我們無法勝過魔鬼撒旦的影響,就會像拉撒路一樣,被裹屍布緊緊的纏住無法自由,這是撒旦的詭計,讓我們雖然相信耶穌,但仍被牠緊緊捆綁,我們不要讓魔鬼綑綁住。
三、得著自由:在耶穌的權能之下,我們能得著真正的自由,約叁:2親愛的兄弟啊,我願你凡事興盛,身體健壯,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。這是 神的旨意,不只要我們活過來,還要我們在各方面都能興盛,當我們發現我們的身上被緊緊捆綁,要來到教會尋求牧者的幫助,命令綑綁解開,羅8: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我們也要每一天都求聖靈充滿,讓我們可以脫離罪,讓我們來到
神的面前求幫助,脫去一層層的綑綁,讓 神的能力充滿在我們身上,來4:12神的道是活潑的,是有功效的,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,甚至魂與靈,骨節與骨髓,都能刺入、剖開,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。
願我們能從死了當中活過來,靠著 神不僅活過來,還能得著自由,並且靠著我們的耶穌天天得勝
訪韓信息 轉化 周神助牧師
經文:約珥書1:13-14
祭司阿、你們當腰束麻布痛哭.伺候祭壇的阿、你們要哀號.事奉我神的阿、你們要來披上麻布過夜.因為素祭、和奠祭、從你們神的殿中斷絕了。你們要分定禁食的日子、宣告嚴肅會、招聚長老、和國中的一切居民、到耶和華你們神的殿、向耶和華哀求。
弟兄姊妹平安!感謝主有機會在這裡分享。我想今天在我還沒有分享信息之前,有一點關於我個人的分享。
感謝主,今天對我來說,是非常特別的一天,因為今天是我七十歲的第一天!所以剛剛唱的詩歌,無論是『奇異恩典』,或是剛剛最後一首歌的歌詞說:「祢在我身作為完全,我一生敬畏祢!」這對我來說,都是是的。想到過去七十年神的恩典及神的作為,真是要感謝神!對我來說,這一年一方面是我七十歲;另一方面,是我事奉神46年;還有今年對我來說比較特別的,是結婚四十週年。我三十歲結婚,今年七十歲。當時我三十歲,覺得很需要結婚、很想結婚、又很怕結婚,因為想到要跟另外一個人一輩子在一起,只要想到『一輩子在一起』,就感覺很可怕。當我們結婚的第二天要去蜜月的時候,我們最後一個趕到火車站,一上火車,火車就開了。對周師母來說,一輩子要跟這樣一個人在一起,怎麼辦?她沒有講出來,但感謝主,已經過了四十年了,神的恩典非常的豐富。
另外,今年是我在台北靈糧堂做全時間傳道人34週年,這個禮拜天,我要把主任牧師的棒子交給另外一位牧師。想到過去34年,神的恩典非常豐富。我以做基督徒的角度來說,我從小在教會長大,但是十幾年下來,我不是做基督徒,我是糊裡糊塗。後來我做傳道人,我對教會也不是有很正面的印象,我從『糊裡糊塗』變成『基督徒』以後,開始有一點改變,那就是----我覺得耶穌很可愛,但是教會不太可愛;我覺得耶穌沒問題,但是教會大有問題;我覺得耶穌有盼望,但是教會沒有盼望。這也是為什麼我做了傳道人以後,有十二年的時間在校園團契做學生工作。因此我根本不知道為什麼神要揀選我,感謝神從『糊裡糊塗』變成『基督徒』,但我一個做傳道人的,對很重要的『教會』根本沒有正確的觀念。感謝主,讓我在這樣沒有正確觀念的時候,還是在教會裡面。我本來跟大家一樣,想到『結婚』,就說:「唉呀!兩個人在一起不知道能有多長的時間?」想到『牧會』,就說:「教會現在需要牧師,所以我暫時在台北靈糧堂當牧師,希望他們趕快找到牧師,我就可以交棒給他們了。」沒想到這一賴,就賴了34年還不走,這週我交棒給他們,但我還是不走的。
我覺得過去34年,神的恩典非常奇妙,從對教會沒有正確的認識,到神開始改變我的觀念。神對我說:「你不要用你的眼光來看教會,要用我的眼光來看教會;你不要用你的態度來對待教會,要用我的態度來對待教會。」我就問神說:「神啊!在祢的眼中,教會是什麼?」神就用以弗所書3:21來告訴我:「保羅說:『但願他在教會中、並在基督耶穌裡、得著榮耀、直到世世代代、永永遠遠。阿們。』」神說:「我不但要建造教會,我要建造榮耀的教會,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,要讓教會可以獻給自己、作個榮耀的教會、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、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。」所以神開始把『榮耀教會』的異象放在我裡面。這不是在我去教會服事之前的事,而是在我去教會服事幾年之後的事。神說:「你不要用你的態度來對待教會,要用耶穌的態度來對待教會。」那麼耶穌是怎樣對待教會的?『基督愛教會、為教會捨己』,『要使教會成為聖潔,沒有玷汙、沒有皺紋等類的病,是要獻給基督做個榮耀的教會。』感謝神,我本來對教會是無知且有偏見的人,神改變我的眼光、改變我的觀念、改變我的態度。
回想過去34年,神讓教會越來越榮耀一點、越來越榮耀一點。我感謝神,我們教會曾國生弟兄,他是GOOD TV的總經理,也是我們教會的執事會主席。他昨天提到說:「過去我34年在教會裡,經過了三個階段,現在進入了第四個階段。」是哪四個階段?P1 (未完待續)